贷款须知
产品特点
1.无抵押担保、程序简便、利率优惠、放款及时。
2.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即可申请。
3.取得政府采购合同(已备案,且以在本行开立的结算账号为唯一收款账号)即可放款。
申请条件
1.经营地址在四川省范围内。
2.已取得区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(成交)通知书。
3.信誉良好,近2年无重大不良停用记录。
4.未涉及重大诉讼、违法和仲裁案件。
注:贷款区间:流动资金贷款:最长不超过3年;银行承兑汇票:最长不超过1年。
贷款金额: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、采购成本等综合确定:1.流动资金贷款:最高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总金额的85%。2.银行承兑汇票: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5%。
服务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