贷款须知
产品特点
针对政府采购平台内的国标项下资信情况良好、经营正常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,以免抵押、类信用方式为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获得信贷支持。
申请条件
1.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、相关资格许可证(履约项目需要特殊从业资格时)及其他有效证件,证件合格且在有效期内。
2.企业在分行辖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经营正常,纳税记录良好,无未结案的被诉讼、被执行记录,不在“法院失信被执行人”名单中。
3.借款企业持续经营6个月(含)以上或实际控制人(如为自然人,下同)在本行业持续经营2年(含)以上,经营稳定。
4.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,企业无违约记录,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当前无逾期,且原则上近24个月累计逾期均小于6次(不含),近6个月累计逾期均小于3次(不含),连续逾期小于2期(不含),有合理解释及相关证明的可酌情处理。
5.企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经营、专业技术、机器设备、施工服务能力。
6.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投标资格,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从事政府采购业务2年(含)以上,交易记录良好,无未按时履约或未通过验收等记录,且未采用违规分包或转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。
服务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