贷款须知
产品特点
1、针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专项产品,无需抵押物,可给予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授信。
2、贷款期限:固定资产贷款单次授信不超过3年,流动资金贷款单次授信不超过1年。
3、贷款金额:建设期间,发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100%;投产后,流动资金贷款单笔发放额度不得超过企业提供订单金额的70%。
4、贷款利率:4%~8%。
5、担保费:2.6~3%。
申请条件
1、企业必须为招商引资企业。
2、企业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作为大型国企、央企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时,须有2年以上的稳定供应关系,或对上述大型国企、央企或知名企业的销售额占其销售总额的20%以上(含)。
3、若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等具有区域产业领域的唯一性或先进性,不受上述第2条限制,其唯一性或先进性的认定依据在评估报告中披露。
服务流程